Saturday, December 25, 2010

欧盟给中华民国免签证待遇1月11日起生效 35国免

中华民国外交部22日宣布,欧盟当天在欧盟公报上正式刊登了同意台湾免签证入境
的法案,将在20天后正式生效实施,也就是说,台湾的民众,从明年1月11日
起,只要持用中华民国有效护照,不必申请申根签证就可以前往欧洲35个国家或地
区经商旅游,半年累计不超过90天,这被视为是马英九总统的重大外交成就。 欧
盟公报的说明指出,因为台湾达到适用免签的标准,欧盟并认为台湾不会构成任何
非法移民的风险以及对欧盟公共安全的威胁,因此同意把台湾由需要申请签证才能
入境的名单中删除,改列到适用免签待遇的名单内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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